LOGO
马鞍山师出
切换地区
思品教师考编知识点——保护自己
时间:2018-05-17 作者:师出教育 点击:
分享到:

      安徽教师招考网相关[马鞍山师出] 信息“思品教师考编知识点——保护自己”由师出教育发布 ,请多关注微信好友:18110934621。

(一)保护自我

1.身边的侵害与保护

(1)种种侵害

①青少年受到侵害的原因:a.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、长知识的重要时期,各方面都很不成熟;b.由于生活环境复杂,存在着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因素。

②青少年面临的伤害:a.家庭侵害;b.学校侵害;C.社会侵害;d. 意外侵害;e.自然灾害。

(2)身边的保护

①青少年受到的保护

a.家庭保护—来自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保护,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。

b.学校保护—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保护。

c.社会保护—来自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和个人的保护。

d.司法保护4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。保护方针:教育、感化、挽救;保护原则:教育为主,惩罚为辅。

②青少年还要学会自我保护

a. 必要性:社会环境复杂,使身心尚未成熟、社会经验不足的青少年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而受到来自各方面的侵害。

b. 重要性:自我保护是人的本能,具备自我保护意识是未成年人向成熟迈进的重要一步。

c. 自我保护的方法:积极争取社会、学校和家庭等方面的保护;如果这些保护不到位,就要尽自己所能,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2.防范侵害,保护自己

(1)提髙警惕

①提高警惕的必要性:面对不法侵害,如果我们警惕性不高,自我保护意识不强,就会使自己遭受损失,陷人困境。因此,保持高度的警惕是避免侵害的前提。

②女生自我保护的防护衣:保持高度的警惕、文明的行为举止、得体的衣着打扮。

(2)用智慧保护自己

①面对不法侵害,我们要依靠自己的智慧迅速而准确地作出判断,要采取机智灵活的方法与其斗争。

②遭遇不法分子侵害时的斗争策略:

a.有能力将其制服时,要勇敢地同其搏斗。

b.没有能力将其制服时,可以采用“呼救法”“周旋法”“恐吓法” 等及时脱身。

c.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,要对可能出现的不同后果进行比较,两害相权取其轻,争取把损失降到最小,保住最大的合法权益。

(3) 用法律保护自己

①党和政府对青少年保护的重视: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,民族的希望,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对青少年的教育、引导和保护,并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。

②我国专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律:

a.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

b.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。

③当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注意:我们应了解生活中可能受到侵害的状况和来源,特别是对家庭和学校方面的侵害要敢于拒绝,必要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。

加入2025教师考编微信群

加入群聊二维码.png



手机扫描查看本页
(来源:)
关键词阅读()
联系我们 ×
咨询电话:

固话:0551-62842811

手机:18110934621

微信领资料: 微信加好友二维码
备考交流微信群: 加群二维码